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熊希龄墓园
【作者】        2012-07-27
    

  熊希龄墓园

  

    熊希龄(1870-1937),字秉三,别号明志阁主人,又号双清居士,湖南凤凰县人。1891年中举人,1892年中式贡士,1894年补应殿试,成进士,朝考后授翰林院庶吉士。1897年助湘抚陈宝箴推行维新新政,从此崭露头角。1898年戊戌政变后被革职,后经赵尔巽保举,重被起用。主要从事练兵、办学、办报、办实业和立宪活动。民国成立后,他跻身政界,历任财政总长、热河都统、1913年被袁世凯任命为国务总理兼财政总长,五个月后辞职,隐居天津。

  熊希龄退出政界后,专心致力于社会福利和教育事业。修治水利,赈济灾黎,收养灾童,1920年在香山创立香山慈幼院,院内设幼稚园、小学、师范,推行“学校、家庭、社会”三位一体的教育体制,闯出了一条前人未所走过的新的办学之路。并且将自己的全部家产捐充儿童福利基金,同时还积极投身于抗日救亡运动。1937年底因劳累而突发脑溢血逝世于香港,终年68岁。遗体安葬于香港华人公墓。

  墓园坐西北朝东南,四周被虎皮石墙环绕,花岗岩石门,额书“熊希龄先生墓园”。原为1912年迁移熊老先生遗骨而建,是熊氏家族墓地。1931年11月,熊希龄先生为熊夫人卜葬西山时,也为自己留下生圹。“文化大革命”期间受到严重破坏。现在墓园中间为熊先生之墓,墓碑为1990年复制。原碑立于香港熊氏墓地,由蔡元培先生题写,碑文为:“先考熊公秉三之墓”。1991年香山慈幼院校友会将熊希龄先生遗骨从香港移葬于此。西北为其父母“先翁熊公云卿大人、先姑熊母吴太夫人之墓”,西南为“先妣熊母朱太夫人”朱其惠墓。东北为一空墓。东南20米处为其子“先嗣父熊公泉之墓”,并卧原“先伯父熊公泉之墓” 墓碑。园中散落半埋土中的残碑1块及双龙戏珠碑座1个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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